今天是
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打印 中国天气首页 生活 旅游 繁體中文
中国天气网>西藏 > 旅游气象

活割藏野驴的虐驴男应依法严惩

【字体:   2014-08-23 10:43:27   来源: 中国天气网西藏站

  蓝天白云下,一头藏野驴惊恐而无助,身下已是血迹斑斑。而它的背后站着个戴墨镜的男子满手鲜血,一副肆无忌惮的神情。从11日起,这张“虐驴照片”广泛传播于微博、微信等网络空间,一时间激起了网友们无比的愤怒,纷纷斥之为“变态残忍”。

  上面这段文字来自813日《华西都市报》的相关报道。这篇报道是“虐驴照片”在网上传播几天来最为详尽的一篇。根据这篇报道提供的相关信息,驴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藏野驴,男是“外地来藏做房产和生意的人”。至于被活割下来的那团血淋淋的肉是不是驴鞭,其实已经不重要了,重要的是,这位“拉萨唯一一辆法拉利的车主”(据网友披露)的确犯下了残虐动物的血案。在《华西都市报》的这篇报道面前,那些曾经一度质疑此男是否是在为驴助产、质疑照片是否PS过的声音,可以偃旗息鼓了。

  这些年来,虽然保护动物已经越来越成为更多人的共识并化为积极的行动,但虐杀动物的事件仍时有发生,总是有那么一些人甘愿冒天下之大不韪,把暴力的黑手伸向无辜的动物。究其原因,不外乎这样几条:一是满足自己内心的欲望,比如暴力嗜杀倾向,比如情绪宣泄;二是获取某种利益,比如那些女子虐猫、虐兔视频的地下产业链,比如动物毛皮、器官蕴含的巨大利益;三则是某些人闲得蛋疼,一时兴起,比如为了试验熊的嗅觉泼硫酸那位,比如开着摩托拖着狗跑。总之,都是人性的黑暗面。

  有心理专家说,像虐驴男这种行为属于心理障碍,是病,得治。但我觉得,首先还是要弄清虐驴男这些人实施残虐、残杀动物行为的时候,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,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还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。此案仍在审理过程中,细节还没有完全披露,但从公开的信息以及照片显示的信息看,虐驴男不属于精神病患者,即便有些心理障碍,也仍然算是一个正常人。也就是说,他那一脸“肆无忌惮”已经表明,他对那头藏野驴下的黑手存在着明显的主观故意,而他活割藏野驴器官的举动,则表明他有明确的目的。就算他有一定程度的心理障碍,也不是一个精神病患。所以,专家所说的心理上、精神上的疾病固然要治,但却要在依法严惩之后。

  依法严惩,是此事件发生之后网络民意的主流声音。这起残虐藏野驴的血案,不仅挑战了人们的道德底线,也挑战了人们的心理承受底线。蓝天白云绿草地上的那片血色是如此刺眼,令人发指,让人们难以接受这种色彩上的强烈对比,更难以接受虐驴男的残忍所带来的心理上的冲击。犯众怒,是之谓也。

  查刑法与野生动物保护法,虐驴男残虐藏野驴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。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,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追究刑事责任;刑法第341条则规定,“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,……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”。从个人角度看,虐驴男活割藏野驴这样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,至少应该算是“情节严重”,而此案所引发的公众关注如此巨大、反响如此强烈,已经构成公共事件,也算得上“影响恶劣”。

  赤裸裸的残忍,必要付出沉重的代价;肆无忌惮的活割,也必要换来更加严厉的惩处。虽然我非常清楚此案的侦查、定性以及判决是公检法的事情,也非常清楚不能对虐驴男搞什么“舆论审判”,但我个人仍然愿意呼吁对其依法严惩,以儆效尤。否则,怎么对得起藏野驴那双美丽温顺的眼?

编辑:
转载请注明“来源:中国天气网”。
收藏此页】 【打印

相关新闻

    关于我们- 联系我们- 帮助- 人员招聘- 客服中心- 版权声明- 网站律师- 网站地图- 商务合作- 广告服务- 手机版

    客服邮箱:service@weather.com.cn 广告服务:010-58991910
    Copyright©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(2008-2024)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
    制作维护: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、西藏自治区气象局
    郑重声明:中国天气网版权所有,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

    京ICP证010385-2号 京公网安备11041400134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-20050053